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一、城建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一)城建税的税率是这样规定的: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二、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 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三、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的计算公式
(一)城建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城建税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城建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
应缴纳城建税=(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城建税税率
(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资金筹集的一种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暂行条例》,教育费附加的应纳税额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或者营业额进行计算的。
计算教育费附加的应纳税额的公式如下: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税率
其中,附加税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三)地方教育附加税的计算公式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指地方政府为筹集地方教育经费,按照一定比例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附加税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异。一般来说,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为当年地方教育预算内支出的2%-5%。具体比例请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
计算地方教育附加的应纳税额的公式如下: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率
其中,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如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扣除法定扣除项目、捐赠等免税项目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