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企业与金融部门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缴纳印花税。
企业与金融部门签订的委托借款协议,以及企业与非金融企业签订的借款协议,均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征税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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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如何认定?
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者调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需要公示吗?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发生变化,如何缴纳印花税?
在规定时限内,有限公司股东仍无法缴足出资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