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5年或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我公司“六税两费”的申报逾期了,是否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