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为了改善住房条件,2024年度卖出了原来的住房后,又新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以新的住房贷款编号填报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发现系统提示不符合“只能享受一次”的填报条件无法享受后,小曹动了歪心思,把原来已经卖出的住房贷款合同找出来,明知这套房子卖出时已还清贷款,还按照这个合同编号继续填报。没过多长时间,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就发现了问题,告知小曹经核验发现该贷款合同已还清,要求小曹提供佐证资料。小曹一听就明白了,赶紧撤销了填报信息。
温馨提示:少部分纳税人为多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卖出住房又购入新住房发生新的贷款利息后,违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的规定,规避系统校验,按照原住房的贷款合同编号填报。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核验机制,对纳税人住房贷款利息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对于虚假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与其他部门信息核验基础上,还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系列之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印制(三)
20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