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十】汇算补税是义务 应办未办有惩罚_杭州世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案例二十】汇算补税是义务 应办未办有惩罚

2025-04-22 11:29:33  浏览:8  作者:管理员

 纳税人小张由于其在多个单位任职,也取得了一大笔稿酬,导致其平时扣缴的税率低于年度汇算的适用税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缴税款。在汇算时,小张打开个税手机APP看了一眼,发现要补好多税,觉得税务机关不一定能找到他,迟迟没办理汇算缴纳税款。2023年8月,经多次提示无效后,税务机关依法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小张收到通知书后悔不当初: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早办了,税款没少缴,还有一笔滞纳金。

  温馨提示: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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