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给员工发放的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案例八】“大病医疗”绝非“生财之道”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系列之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印制(二)
主动披露政策 助企业享诚信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