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制定。
上一篇:2024年度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
下一篇:纳税信用信息都包含什么?
【案例十二】继续教育有目录 随意填报有风险
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如何选择?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减征幅度是多少?
自产自销的林木业开票的相关规定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