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产苗木销售:
如果是销售自产的苗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林木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应当开具免税发票。
2.外购苗木销售:
对于外购的苗木,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同时提供苗木种植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混合销售行为开具发票。
3.开具发票的具体操作:
在开具发票时,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自产自销的苗木免征增值税,应开具免税发票;提供园林绿化服务,按照建筑服务开具9%税率发票。
4.进项税额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税务合规性:
确保所有销售和采购活动符合税务合规要求,建立产销台账,理清时间脉络,详细记录苗木的购入、销出时间和具体情况,做到有迹可循,条理清晰。
6.避免涉税风险:
避免为了拉拢客户而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这种做法属于涉税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反而使得企业经营面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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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