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解析:
1. 发票是购销经营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之一
2. 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和电子发票
注意事项:如果收到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的部分,要注意看下右下角是否有个需要销售方盖章的。如果没有的,也是有效力的。最新的电子发票是没有发票章的。也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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